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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3月13日起,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公务员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开始向进入面试的考生寄发《面试通知》,同时还将与考生电话联系确认。为了确保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浙江警察学院(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555号,可乘317、402、404、194、B支3路公交车至“滨文路口”站下车)。
2、资格复审。3月21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12:30―17:00到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杭州市秋涛北路413号,“澳门广场”大酒店北侧)一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除携带《面试通知》外,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仅证明考生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是否签约不影响资格复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可不携带;集体户籍考生可携带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抵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4、查询总成绩。3月23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一楼大厅和一楼会议室公布参考人员总成绩,请各考生自行前往查看,列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同时交纳体检费。
5、总成绩入围人员的体检时间为3月24日上午,体能测评时间为3月25日上午。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干部处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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