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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人民警察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公示(二)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应届毕业生具有人民警察录用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浙人发[2008]91号)和《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拟录用下列3名人员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8月14日起到8月20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联系处室: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参照办 联系电话:88969059
温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88967825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 州 市 人 事 局
2008年8月14日
拟录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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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拟录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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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 侠 |
男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执行(劳教管理)专业 |
温州市劳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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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君恺 |
男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执行(劳教管理)专业 |
温州市劳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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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先淼 |
男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监狱管理)专业 |
温州市劳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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